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90498 号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鉴证报告 1-2 二、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5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ZA90498号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 2018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 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编制的募集资金存 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鉴证报告 第 1 页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2018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 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 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梁谦海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甘声锦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 此 盖 章 页 仅 限 于 湖 北 久 之 洋 红 外 系 统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信 会 师 报 字 [2019]第 ZA90498 号 报 告 专 用 , 不 得 用 于 其 他 目 的 。) 鉴证报告 第 2 页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2015]65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将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17 号”文核准,本公司委托主承销 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0,00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2.50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675,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7,735,000.00 元(含增值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7,265,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71173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账户当前余额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 54,510,925.53 元,累计投入 381,389,556.45 元(包 括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 108,360,396.02 元)。报告期内,募集资金账户收到活期存款利 息收入 2,147,584.32 元,收到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到期收益 8,018,435.50 元,支付银行手续费支出 11,054.07 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66,756,571.98 元(其中包括专户存储 利息、理财产品收益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累计净额 20,881,128.43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购的理财产品资金均 已到期收回。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存款类型 金额(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 1 38370188000195540 活期 177,532,749.68 山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 2 127906587810301 活期 89,223,822.30 技支行 合计 266,756,571.98 专项报告 第 1 页 上述存款余额中包括专户存储利息、理财产品收益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累计净额 2,088.11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 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 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并于 2013 年 10 月 15 日经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 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开户银行(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分别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 金。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451.09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原计划募投项目“红外与信息激光产业园建设项目”、“研发与实验中心项目”进行部分 变更。其中,“红外与信息激光产业园建设项目”变更金额为 15,504.08 万元,“研发与实验 中心项目”变更金额为 6,956.22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2《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 金置换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总额人民币 108,360,396.02 元。公司独立 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并出具了《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 专项报告 第 2 页 [2016]第 711770 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25,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 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本金及收益均已到期收回。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序 金额 产品类 预期年化 是否到 受托方 产品名称 起始日 到期日 号 (万元) 型 收益率 期收回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2017 年对公结构 2017 年 8 2018 年 2 保本保 到期收 1 有限公司武汉洪山 性存款定制第八 15,000.00 4.25% 月 11 日 月5日 息 回 支行 期产品 7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2018 年对公结构 2018 年 1 2018 年 2 保本保 到期收 2 有限公司武汉洪山 性存款定制第一 5,000.00 3.90% 月 12 日 月 26 日 息 回 支行 期产品 17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2018 年对公结构 2018 年 2 2018 年 3 保本保 到期收 3 有限公司武汉洪山 性存款定制第二 15,000.00 3.90% 月9日 月9日 息 回 支行 期产品 10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2018 年对公结构 2018 年 3 2018 年 4 保本保 到期收 4 有限公司武汉洪山 性存款定制第三 20,000.00 3.75% 月 13 日 月 13 日 息 回 支行 期产品 130 专项报告 第 3 页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2018 年对公结构 2018 年 4 2018 年 5 保本保 到期收 5 有限公司武汉洪山 性存款定制第四 15,000.00 3.60% 月 16 日 月 16 日 息 回 支行 期产品 20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2018 年对公结构 2018 年 5 2018 年 6 保本保 到期收 6 有限公司武汉洪山 性存款定制第五 15,000.00 3.30% 月 31 日 月 29 日 息 回 支行 期产品 33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2018 年对公结构 2018 年 7 2018 年 8 保本保 到期收 7 有限公司武汉洪山 性存款定制第七 15,000.00 3.50% 月5日 月5日 息 回 支行 期产品 6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保本浮 CWH00433 单 位结 2017 年 8 2018 年 2 到期收 8 公司武汉光谷科技 5,000.00 动收益 4.25% 构性存款 月 10 日 月6日 回 支行 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招商银行单位结 保本浮 2018 年 3 2018 年 4 到期收 9 公司武汉光谷科技 构 性 存 款 5,000.00 动收益 3.80% 月 12 日 月 12 日 回 支行 CWH00597 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招商银行单位结 保本浮 2018 年 4 2018 年 5 到期收 10 公司武汉光谷科技 构 性 存 款 5,000.00 动收益 3.50% 月 16 日 月 16 日 回 支行 CWH00636 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招商银行单位结 保本浮 2018 年 5 2018 年 6 到期收 11 公司武汉光谷科技 构 性 存 款 5,000.00 动收益 3.39% 月 29 日 月 29 日 回 支行 CWH00683 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招商银行单位结 保本浮 2018 年 7 2018 年 8 到期收 12 公司武汉光谷科技 构 性 存 款 5,000.00 动收益 3.75% 月5日 月6日 回 支行 CWH00729 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招商银行单位结 保本浮 2018 年 8 2018 年 12 到期收 13 公司武汉光谷科技 构 性 存 款 5,000.00 动收益 3.75% 月 30 日 月 28 日 回 支行 CWH00812 类 2、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详见“二、募集资金 存放和管理情况(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原计划募投项目“红外与信息激光产业园建设项目”、“研 发与实验中心项目”进行部分变更,并将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收购武汉华中天经通 视科技有限公司光学星体跟踪器业务所涉及的资产组组合项目”中。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的金额合计 22,460.30 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 35.81%。其中,“红外与信息激光产业 专项报告 第 4 页 园建设项目”变更金额为 15,504.08 万元,“研发与实验中心项目”变更金额为 6,956.22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相 应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2《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批准报出。 附表 1:《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专项报告 第 5 页 附表 1: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报告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67,500.00(注) 募集资金总 5,451.09 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2,460.30 已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总 38,138.9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3.27% 额 项 目 本 可 是 项目 报 行 否 是否已 达到 告 性 达 承诺投资项 变更项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预定 期 是 调整后投资 报告期投 到 目和超募资 目(含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3)= 可使 实 否 总额(1) 入金额 预 金投向 部分变 总额 (2) (2)/(1) 用状 现 发 计 更) 态日 的 生 效 期 效 重 益 益 大 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红外与信息 激光产业园 是 47,275.50 31,771.42 5,209.02 30,393.22 95.66% 是 否 建设项目 研发与实验 是 12,823.14 5,866.92 242.07 5,117.88 87.23% 是 否 中心项目 补充流动资 否 2,627.86 2,627.86 2,627.86 100.00% 是 否 金 收购武汉华 中天经通视 科技有限公 司光学星体 是 22,460.30 0.00% 是 否 跟踪器业务 所涉及的资 产组组合项 目 承诺投资项 -- 62,726.50 62,726.50 5,451.09 38,138.96 -- -- 附表 第 1 页 目小计 超募资金投 不适用 向 合计 62,726.50 62,726.50 5,451.09 38,138.96 未达到计划 进度或预计 不适用 收益的情况 和原因 项目可行性 发生重大变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化的情况说 明 超募资金的 金额、用途及 不适用 使用进展情 况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地点变更情 况 募集资金投 原计划募投项目“红外与信息激光产业园建设项目”、“研发与实验中心项目”进行部分变更。其中,“红外与信 资项目实施 息激光产业园建设项目”变更金额为 15,504.08 万元,“研发与实验中心项目”变更金额为 6,956.22 万元,具体 方式调整情 情况详见附表 2《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实施了募集资金项目部分投资,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共以自筹资金 募集资金投 10,836.04 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 2016 年 6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 资项目先期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并经保荐人核查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投入及置换 筹资金 10,836.04 万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 情况 报字[2016]第 711770 号专项审核报告。 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 不适用 充流动资金 情况 项目实施出 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结余的金额 及原因 附表 第 2 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尚未使用的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 募集资金用 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2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 途及去向 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在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此外,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 用及披露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不存在问题或其他情况 存在的问题 或其他情况 注: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所得,未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 费用。 附表 第 3 页 附表 2: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 本报告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变更后项目拟 截至期末投 本报告期 项目可行 变更后的 对应的原 期实际 实际累计 预定可使 是否达到 投入募集资金 资进度 实现的效 性是否发 项目 承诺项目 投入金 投入金额 用状态日 预计效益 总额(1) (3)=(2)/(1) 益 生重大变 额 (2) 期 化 收购武汉 华中天经 红外与信 通视科技 息激光产 有限公司 业园建设 光学星体 22,460.30 0.00 0.00 0.00% 0.00 不适用 否 项目、研发 跟踪器业 与实验中 务所涉及 心项目 的资产组 组合项目 合计 -- 22,460.30 0.00 0.00 -- -- 0.00 -- -- “红外与信息激光产业园建设项目”电子厂房 2 等工程因道路规划等外部条件 发生变化,无法开工建设。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从优 化建设布局、优化工艺以及针对公司产品特性开展组件标准化、模块化等方面, 不断提升公司产能建设。通过采取前述措施,目前公司的产能已达到年产红外激 光产品 3000 台套,可满足公司现有业务的产能需求;公司在“研发与实验中心项 目”建设过程中,在厂房建设、设备选型等方面严格控制成本,节约支出,目前该 项目主体工程已基本建成,已实现预期建设目标。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根据行业发展现状,结 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2018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明(分具体项目) 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同意公司对原计划募投项目“红外与信息激光产业园建设项目”、“研发与实验 中心项目”进行部分变更,并将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收购武汉华中天经通 视科技有限公司光学星体跟踪器业务所涉及的资产组组合项目”中。本次变更募集 资金投向的金额合计 22,460.30 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 35.81%。其中,“红 外与信息激光产业园建设项目”变更金额为 15,504.08 万元,“研发与实验中心项目” 变更金额为 6,956.22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 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应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 司公告编号:2018-07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不适用 原因(分具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不适用 情况说明 附表 第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