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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久之洋: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1-03-05  

                        证券代码:300516                 证券简称:久之洋             公告编号:2021-005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5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
关规定,为了更准确地对金融工具中应收款项进行后续计量,进一步完善公司应
收款项的风险管控措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二)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估计
    变更前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1、应收票据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银行承兑汇票   承兑人为风险较小 以银行承兑汇票中承兑银行的信用评级作为信用风险
               的银行           特征,此组合一般不存在预期信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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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商业承兑汇票中承兑公司的信用评级、公司性质等作
商业承兑汇票     信用风险特征
                                       为信用风险特征。

     2、应收账款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应 收 账 款 组 合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
1-单项组合        后显著增加
                                     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组合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2- 信 用 风 险 特 账龄组合               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
征                                       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其他应收款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应收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
账龄组合 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
                                              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情况确定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
其他组合 与政府补助相关及风险较小的债权
                                                     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估计

     1、变更后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1)应收票据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银行承兑汇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票据类型              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商业承兑汇票
                                       损失率。

     (2)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
账龄组合                     账龄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
                                              用损失。
政府单位及事业单位款项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组合
                             客户性质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
集团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合

                                              2
未逾期押金及保证金组合
                         款项性质
备用金及职工借款组合

    2、调整了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调整如下:
     账   龄           新预期信用损失率(%)     原预期信用损失率(%)
0-6个月(含6个月)                  0
                                                          5
6个月-1年(含1年)              0.5
1-2年(含2年)                     10                    10
2-3年(含3年)                     30                    20
3-4年(含4年)                     80                    50
4-5年(含5年)                     80                    80
    5年以上                     100                      100
    (五)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预计的 2020 年 12 月 31 日应收款项的余额及结构基础上进行测算,本
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会使预期信用损失减少 324.22 万元,预计导致利润总额
增加 324.22 万元(实际金额以经审计的 2020 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且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
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三、监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023 号)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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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根据所实施的上述审核程序及所获取的相关审核依据,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的
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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