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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久之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1-11-11  

                        证券代码:300516             证券简称:久之洋            公告编号:2021-055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
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拟修订的《湖
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由 6 名非独立董
事、4 名独立董事、1 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
    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同意提名孙秀荣、沈永良、邵哲明、张智杰、贾宇、洪普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按姓氏笔画排序);同意提名王永新、
乔晓林、赵力航、裴晓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
附件,按姓氏笔画排序)。上述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公
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两项议
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永新在 2013 年 1 月 25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7 日期间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因其具备专业丰富的的财会审计经验,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对公司财务管理提出许多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并给予专业性的指导和建议,不
断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永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王永新在离任期间未买卖过公司股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均未超过 5 家,其中
王永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8
号——独立董事备案》的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
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8
号——独立董事备案》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上述 10 名董事与
职工董事李季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
事会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本次换届选举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王振华、胡冠林、李海波、陆磊、
左进明、郝建林不再担任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除陆磊外,前述
离任董事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王振华、胡冠林、李海波、陆磊、左进明、
郝建林在担任董事期间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
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前述 6 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
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
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按姓氏笔画排序)

       1、孙秀荣,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生,大专,工商管理专
业,1985 年至 1992 年在北京科理高技术公司工作,1993 年至 1998 年在北京市
科思特电子技术公司工作,2000 年至今,在北京派鑫科贸有限公司工作并担任
执行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孙秀荣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北京派鑫科贸有限公司外,
其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
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
形。


       2、沈永良,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70 年生,硕士,
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研究员。1991 年参加工作,在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从事
技术创新和科研生产管理工作。多次荣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入选湖北省新世纪
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历任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光电二部、装备研究部、装备工
程部,光电系统研究部副主任、主任,舰用光电事业部主任兼党总支书记,所长
助理职务。现任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副所长。
       截至本公告日,沈永良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
外,其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情形。


       3、邵哲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73 年生,本科,
管理工程专业,研究员。1994 年参加工作,在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从事生产管
理、市场经营工作。熟悉光电业内各类产品的技术特点和市场定位,长期以来积
累了丰富的管理和军民品市场营销经验。曾多次荣获所优秀干部、十佳管理青年、
优秀共产党员荣誉。曾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在内的多项科学技术成果,任湖
北省光学学会第九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历任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计划部主任、市
场部主任、导航技术研究部党总支书记、所长助理、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长、原重庆华渝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华中光
电技术研究所副所长。
    截至本公告日,邵哲明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
外,其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情形。


    4、张智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74 年生,博士,
电气工程专业,研究员。2002 年参加工作,在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从事技术创
新、科研管理工作。多次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获多项科学技术成果,入选湖
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获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有突出贡献专家。
历任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光电技术研究部、光子研究中心副主任、主任,所副总
工程师。现任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所长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智杰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
外,其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情形。


    5、贾宇,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81 年生,硕士,车
辆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2005 年参加工作,在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从事科研、
市场经营等工作,曾获得“国防科技进步奖”1 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4 项、
发表核心期刊论文多篇,曾被湖北省国防科工办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多次被
评为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优秀科技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青年岗位能手。历任
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计划部处长助理、市场部主任助理、事业部副主任、战略发
展部主任、所长助理等职务。现任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副所长。
       截至本公告日,贾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外,
其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
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
形。


       6、洪普,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74 年生,本科,应
用电子技术专业,研究员,硕士生导师。1997 年参加工作,在华中光电技术研
究所从事光电系统研究开发等工作,先后担任设计师、副主任设计师、主任设计
师,主持完成多项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具有丰富的科技和战略规划组织管理经验。
多次编撰发表了论文、学术报告及战略规划,曾获得“国防科技进步奖”2 项,
“省部级科技进步奖”5 项,拥有发明专利多项,先后获得“湖北省新世纪人才”、
“中央企业优秀共产党员”、“集团公司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集团公司船舶贡
献奖”等称号,担任全国红外技术及应用产业创新联盟常务理事、湖北省激光协
会副会长。2017 年 3 月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现任公
司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兼任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洪普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附件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按姓氏笔画排序)
    1、王永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73 年生,会计专
业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湖北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项目经理、部门
经理,湖北万信资产评估公司董事,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副主任会
计师、风险控制委员会主席、董事,现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负责人、风险控制委
员会主席,武汉昱升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 年至 2018 年 12 月任久
之洋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永新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乔晓林,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60 年生,硕士,
弹药和管理工程专业。1979 年入伍,1982 年 8 月至 2015 年,先后在军械技术学
院、总后军械部、总参装备部、总装计划部、总装《装备》杂志社任职,历任教
员、助理员、参谋、副局长、杂志社社长。2015 年 10 月至今任全联科技装备业
商会秘书长。
    截至本公告日,乔晓林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赵力航,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65 年生,硕士,
机械学专业,高级工程师。1985 年至 2018 年,先后在兵器第 447 厂、总参、总
装陆军装备科研订购部、武汉军事代表局工作,历任参谋、主任、副局长、局长,
于 2018 年 9 月退出现役。现任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顾问。
    截至本公告日,赵力航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4、裴晓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65 年生,硕士,
计算机技术专业。1988 年至 2018 年 11 月先后在海军第三实验区、海装机关部
门任职,历任助理工程师、参谋、处长、总工、副部长、副局长,于 2018 年 11
月退休。
    截至本公告日,裴晓黎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