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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久之洋: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5-19  

                        证券代码:300516              证券简称:久之洋               公告编号:2022-020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股本总数 1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 1.19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1,420,000.0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
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内容与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
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
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0,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19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71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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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38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19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5
月 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5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明泽街 9 号证券处
    咨询联系人:黄靓   杨岸
    咨询电话: 027-59601200
    传真电话: 027-5960120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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