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之洋:独立董事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8-26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新增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久之洋红
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作为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召开前,
我们收到了《关于新增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相关资料,经仔
细阅读有关材料和充分核查公司过往关联交易实际情况,现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
可意见如下: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和实
际业务发展需要所进行的合理预测,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
循“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新增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新增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序 号 董事姓名 签 名
1 王延章
2 王永新
3 刘铁根
4 余 洋
2022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