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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波重科: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9-27  

						证券代码: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       公告编号: 2016-020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9 月 10 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张
海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7,680 万元变更为 10,240 万股,
公司总股本由 7,680 万股增加至 10,240 万股,现拟将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10,240 万股。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2,56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于 2016 年 7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7,680 万股
增加到 10,240 万股,注册资本由 7,680 万元变更为 1,0240 万元。因此公司拟对
《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额以及其他相关内容相应修改。具体修改
内容如下:

序号              原章程                        修订后的章程
 1、   第三条:公司于【】年【】月     第三条: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经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178
       会”)【】号文核准,首次向社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币普通股 2560 万股,于 2016 年 7 月
       股,于【】年【】月【】日在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若公司被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将
                                      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继续
                                      交易,公司将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
                                      规定作任何修改。

 2、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10,240 万元。

 3、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     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书、财务总监等。
       总工程师等。

 4、   第十七条:公司发行的股份,在 第十七条: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司【】分公司集中存管。      集中存管。


 5、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10,240 万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元。公司根据需要,经国务院授权的
                                    审批部门批准,可以设置其他种类的
                                    股份。

 6、   第一百二十七条第(六)项:     第一百二十七条第(六)项:提请董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负     务负责人。
       责人。
 7、   第一百七十一条:公司指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公司指定中国证券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刊登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     报、巨潮资讯网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的媒体。                       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
                                      息的媒体。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前述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
司章程》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乾俊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主持公司财务工作,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的(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财务总监刘乾俊先生兼任公司董事
会秘书,主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具体内
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高旸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
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制定了《内幕信
息 知 情 人 登 记 管 理 制 度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于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制定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制定了《特定对
象 来 访 接 待 管 理 制 度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近期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
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召开时间及议题,公司将另行通
知。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