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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波重科: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2017-03-09  

						               证券代码: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       公告编号:2017-009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波重科”)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178 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6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0.04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7,024,000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9,367,583.7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7,656,416.2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
 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711829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


    (二)原募集资金用途的计划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原计划募集资   占总筹资   已投入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变更方式
                                    金投入金额     额的比例   金额

桥梁钢结构生产   武汉市江夏区郑                                          变更实施内容
                                       12,636.00     55.49%   192.19
基地扩建项目     店街黄金桥工业                                          及实施地点

                 园金龙大街以北、
企业技术中心建                                                           变更实施内容
                 107 国道以东的公       2,237.00      9.82%          0
设项目                                                                   及实施地点
                 司厂区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拟投入的金额

      特大、超重型桥梁钢结构研    公司在汉南区建设的汉南分公司,位于武汉
                                                                                     14680.81
      发、制造、物流基地项目      市汉南区纱帽街大咀船舶工业园



              (四)变更后的募投项目与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的议案》,以全票赞成的投票结果通过本议案。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一)原募集资金用途的计划投资情况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公司募集资金原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备案情况        项目环评批文
                    (万元)    入(万元)

桥梁钢结构生                                 海波重型工程科      湖北省发改委       夏环审

产基地扩建项        15,727.00    12,636.00   技股份有限公司   B201642011533111001   [2012]30 号文

目

企业技术中心                                 海波重型工程科      湖北省发改委       夏环审
                    2,783.80      2,237.00
建设项目                                     技股份有限公司   B201642011533111002   [2012]30 号文

补充流动资金        7,900.00      7,900.00                            -                   -

       合计         26,410.80    22,773.00



              2、原“桥梁钢结构生产基地扩建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情况
                    项目                     金额(万元)                    比例
       建设投资                          5,046.00                 32.08%

       设备投资                          7,186.00                 45.69%

        预备费                                367.00               2.33%

     铺底流动资金                        3,128.00                 19.89%

         合计                           15,727.00                100.00%



   3、原“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情况
         项目                  金额(万元)               比例

       建设投资                          1,070.00                 38.44%

       设备投资                          1,381.50                 49.63%

        预备费                                 97.30               3.50%

       研发费用                               235.00               8.44%

         合计                            2,783.80                100.00%



   4、原“桥梁钢结构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192.19 万元,原“企
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0 元。以上两个项目的未使用募集资金余
额共计 14680.81 万元,已进行了专户存储。项目建设已形成的资产,后续将全
部利用到变更后的募投项目中。


    (二)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1、原“桥梁钢结构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原计划在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黄金
桥工业园金龙大街以北、107 国道以东的新厂区,用地面积为 80751.78 ㎡,通
过新建桥梁钢结构车间、投资生产线、设备等进行实施,用以巩固和扩大公司主
营业务钢结构桥梁中市政高架桥钢箱梁制造的核心竞争地位及市场占用率。
    从公司首次确定募投项目至今已有 7 年,期间国家相继出台了一些影响和推
动钢结构桥梁行业市场发展的政策,大力鼓励和推广钢结构桥梁产品的应用。近
年来大跨径桥梁已成为桥梁建设的重要趋势。其次,自从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
划(2003 年-2020 年)》制定以来,我国铁路建设进入高速铁路快速发展阶段。
新增的铁路建设,使钢结构桥梁在铁路路网建设中的比例不断增加。再次,近期
国家交通运输部颁布《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公路钢结构桥梁建设的指导意见》
([2016]115 号),大力推广钢结构桥梁产业,文件中明确要求公路桥梁要从项
目规划及工可阶段就优先考虑和采用钢结构桥梁,可以预测钢结构桥梁行业还具
有较大的发展潜能,公司在钢结构桥梁主业上可以持续得到发展。
    为了顺应市场的发展,抢抓发展机遇,全面参与钢结构桥梁的市场竞争,提
升公司品牌在国内跨江跨海大型钢结构桥梁建设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公司积极
调整中短期发展战略,将原募投项目“桥梁钢结构生产基地扩建项目”中主要针
对的产品对象由市政高架桥钢箱梁扩展至大跨度公路、铁路钢结构桥梁,扩大产
能目标由 4 万吨调整至 5 万吨。考虑到上述钢结构桥梁的总装制造、涂装、运输
的特性,如对生产车间的跨度、钢箱梁存放场地面积、大型的自动化加工设备、
大吨位构件制造后下水及船舶运输等特殊要求,公司原募投地点面积过小且无大
件起吊码头,严重制约了钢结构车间及设备的布局、大型钢箱梁的存放以及起吊
和船舶运输,产能目标也很难实现。所以原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拟变更至公司在
汉南区建设的汉南分公司,该厂区位于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大咀船舶工业园,紧
邻长江,用地面积为 230,899.50 ㎡,较之前募投地点用地面积增加 1.8 倍,针
对产品对象,很好的解决了原有募投地点受大跨度钢结构车间、设备规划布置以
及大量钢箱梁存放场地等限制的突出问题。项目变更后的名称为“特大、超重型
桥梁钢结构研发、制造、物流基地项目”。


    2、原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拟通过新建办公楼,引进先进的焊接、无
损检测、试验等研发设备、工具和软件,完善研发平台,提升公司全方位的科研
能力,为产能规模的扩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考虑在发运期内钢结构桥梁焊接、
无损检测、试验等研发设备社会化程度较高,具备国家相应资质的焊接实验室、
无损检测单位迅速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励,没有必要重复投资,完全可以委托
有相关国家资质认可的社会机构或单位进行合作来实现该部分技术的研发和检
测。因此,公司决定取消原募投项目“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与原“桥梁钢
结构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合并变更为公司在汉南分公司投资建设的“特大、超重
型桥梁钢结构研发、制造、物流基地项目”。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具体情况
    (一)变更后的项目情况:
    计划在海波重科汉南分公司厂区建设“特大、超重型桥梁钢结构研发、制造、
物流基地项目”,该扩建项目中包括钢结构桥梁数字化柔性智能生产线和重件吊
装高墩码头项目,其中计划新建钢结构厂房 2 座,建筑面积约为 40320 平方米,
具备 3000t 泊位 1 个、500t 起吊能力的重件吊装高墩码头一个。


    (二) “特大、超重型桥梁钢结构研发、制造、物流基地项目”具体投资
构成情况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占投资比例(%)

         设备购置费                           8,000                   54.49%

         基建工程费                           6,000                   40.87%

        配套流动资金                         680.81                       4.63%

            合计                           14680.81                       100%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宏观环境和公司经
营实际所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实施。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未
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
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行业竞争
力。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以全票赞成的投票结果通过本议案。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
    1、海波重科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变更募集
资金用途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海波重科该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提升公
司行业竞争力。
    3、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
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海波重科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
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5、新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6、新项目立项机关的批文。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