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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波重科: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2017-03-09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作为海波重型工程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波重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
    海波重科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波重科”)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178 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25,6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0.0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7,024,000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9,367,583.77 元,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7,656,416.2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
    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711829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
    用用途,公司募集资金原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    项目实施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项目环评批文
                   (万元)     入(万元)      主体
桥梁钢结构生产基                                            湖北省发改委          夏环审
                    15,727.00     12,636.00   海波重科
    地扩建项目                                           B201642011533111001   [2012]30 号文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                                            湖北省发改委          夏环审
                     2,783.80     2,237.00    海波重科
      项目                                               B201642011533111002   [2012]30 号文
  补充流动资金       7,900.00     7,900.00                       -                  -
      合计          26,410.80     22,773.00

         二、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计划
         公司拟变更的募投项目及其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计划募集资   占总筹资   已投入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变更方式
                                    金投入金额     额的比例   金额

桥梁钢结构生产   武汉市江夏区郑                                        变更实施内容
                                       12,636.00     55.49%   192.19
基地扩建项目     店街黄金桥工业                                        及实施地点
                 园金龙大街以北、
企业技术中心建   107 国道以东的公                                      变更实施内容
                                        2,237.00      9.82%        0
设项目           司厂区                                                及实施地点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计划:(1)将原募投项目“桥梁钢结构生产基地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由
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黄金桥工业园变更至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大咀船舶工业园,同
时对具体的购建项目做适当调整。项目实施地点紧邻长江,用地面积为 230,899.50
㎡,能够建设用于桥梁钢结构水运的码头;(2)取消“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将
相应资金用于汉南区桥梁钢结构基地建设。
    暨原募投项目“桥梁钢结构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合并为“特大、超重型桥梁钢结构研发、制造、物流基地项目”,且实施地点变更为
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大咀船舶工业园。

    三、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履行的程序
    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计划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已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及其他相关资料,经核查,本次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对变更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全体独立董事也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
定。同时,本保荐机构也认为公司该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有利
于提升公司行业竞争力。
     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