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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波重科: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17-04-18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波重科”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海波重科 2016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了
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178 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25,6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0.04 元,募集资金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57,024,000 元 , 扣 除 不 含 增 值 税 的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29,367,583.7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7,656,416.23 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711829 号《验资报告》。

    (二)2016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

    2016 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80,602,023.25 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148,424,348.98 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239,956.00 元,和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1,130,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
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
保证专款专用。

    2016 年 7 月,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兴业银行武汉分行中北支、招商银行武汉
分行首义支行、中信银行武汉分行梨园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
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016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 2016 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48,424,348.98 元,具
体明细如下: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专户用途          余额(人民币元)
中信银行武汉分行                         桥梁钢结构生产基地扩
                   8111501011600193229                             124,868,639.30
梨园支行                                         建项目
兴业银行武汉分行   416170100100039022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22,400,022.98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专户用途      余额(人民币元)
中北支行
招商银行武汉分行
                     127902199010208        补充流动资金        1,155,686.70
首义支行
                   合计                                       148,424,348.98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
况。

    2017 年 3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
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桥梁钢结构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和“企业技
术中心建设项目”合并为“特大、超重型桥梁钢结构研发、制造、物流基地项目”,
且实施地点变更为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大咀船舶工业园。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6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波重科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乔端                 宋时凤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2016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总额                                       257,024,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8,839,607.02[注]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8,839,607.0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项目达
                           是否已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累                                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性是否发
                                                                                         计投入金额                                可使用   实现的    到预计
        金投向            目(含部     投资总额           额(1)             金额                                (3)=(2)/(1)                                      生重大变
                                                                                             (2)                                   状态日    效益      效益
                          分变更)                                                                                                                                   化
                                                                                                                                     期

承诺投资项目:

桥梁钢结构生产基地
                             否      126,360,000.00   126,360,000.00     1,660,069.89     1,660,069.89            1.3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扩建项目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否       22,370,000.00    22,370,000.00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79,000,000.00    78,926,416.23    78,941,953.36    78,941,953.36           100.0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227,730,000.00   227,656,416.23    80,602,023.25    80,602,023.25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不适用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不适用
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变更情况             2017 年 3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桥梁钢结构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和“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合并为“特大、超重型桥梁钢结构研发、制造、物流基地项目”,且实施地点变更为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大咀船舶工业园。

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不适用
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不适用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除募投项目使用的 80,602,023.25 元外,还包含已经支付的发行费用 28,237,583.77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