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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波重科: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7-04-18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6 年度,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的行使职权,
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的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
好的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董事会 2016 年度工作重点和 2017 年度主要工作
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2016 年 7 月 19 日,公司成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发展迎
来了新起点。报告期内,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管理层积极应对国内外经济和
产业环境的新形势,努力践行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以客户为中心,以
业绩为导向,以研发创新为驱动,以人才为根本,稳步推进各项业务顺利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7,894.2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0.85%;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334.62 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 4.29%。截至报
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 94,796.03 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 28.60%;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59,547.72 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 84.87%。
   报告期内,在完成经营目标的同时,公司在市场开拓、技术研发、公司治理
等方面,也取得了较大的进步:
   1、坚持以市场为导向
   公司继续加强区域性营销网络的建设,不断完善营销体系,建立风险可控的
区域负责制营销模式,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实行灵活的、适应市场的营销策略,
积极拓展市场开发渠道,加强与国内大型总承包企业的战略合作,确保公司稳定
发展;积极对接国家政策,尝试探索工程 PPP 模式的新业务模式,为企业发展谋
求新的增长点。
   2、坚持以创新为驱动
   在技术创新方面,公司继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强化自主研发能力,优化、
解决生产工艺管理流程,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在管理创新方面,公司优
化成本管理体系,完善创利激励机制,鼓励、引导全员降耗创效,优化生产经营
管理制度、流程,从而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3、细化管理,夯实基础
   从体系建设方面,公司不断完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优化财务管理体系、
绩效考核体系,提升企业风控能力、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加强事前预算、事中
控制、事后总结;从人才梯队建设方面,公司完善了人员储备政策,通过引进高
综合素质人员将逐步形成人才的蓄水池,为公司战略发展奠定基础;从信息化建
设方面,将以往的精细化工程管理经验借助信息化系统成果化,同时结合中短期
发展规划及管理要求,公司持续优化、开发信息化管理系统,为下一步公司智能
化制造及管理驾驶舱的搭建夯实基础,以期提高企业运营风险管控能力,提升员
工综合素养,进一步将其打造成为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报告期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做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全年董事
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6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本次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分析的议案》等议案。
   2、2016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5
年年度审计报告》等议案。
   3、2016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等议案。
   4、2016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签订募集资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等议案。
   5、2016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2016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等议案。
   7、2016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
全面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的全部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2016 年 1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本次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分析的议案》等议案。
   2、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
年年度审计报告》等议案。
   3、2016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等议案。
   2016 年召开的所有股东大会议案董事会已全部执行完成。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各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
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每
季度召开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审
计工作进展和执行的相关情况。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三次会议,对公司
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建设、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专项进行了审议,并审议
了审计部提交的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2、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按照《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认真履行职
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等相关事宜进行了讨论。报告期内,
提名委员会召开了两次会议,对公司董事及高管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认为公
司现有董事会人员结构合理,高管团队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经验,完全胜
任各自的工作。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一次会议,主要内容是: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其薪酬标准和年度薪酬总额的确定符合公司相关薪酬管
理制度的规定。
   4、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战略委员会
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战略委员
会召开了一次会议,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自身发展状况,为公司的健康、
快速发展出谋划策,促进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
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
求,在 2016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
事的独立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
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
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控、薪酬激励、提名任命、战略
规划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效地增进了投资者与公司的交
流。
   一是合理、妥善地安排机构投资者、分析师、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
场参观、座谈、调研等接待沟通工作,并切实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同时,
对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的相关记录及时进行披露,保障投资者公平获取信息的权
利。
   二是通过电话、传真、邮箱和深交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渠道及
时对投资者关心的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问题
的咨询、提问进行沟通、回答。
   (六)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管理
   2016 年度,董事会严格执行证监会、深交所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披露的各类公告及文件共计 82 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
做到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等
敏感期,严格执行保密义务,公司未发生内幕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形。


   三、2017 年董事会主要工作
   1、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
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做好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高效执行每项股东大会
决议。同时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
   2、切实做好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
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透明度。
   3、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和资本市场平台,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围绕自身核心
业务,以增强公司中长期战略竞争能力为目的,积极寻求在软件研发和技术服务
领域的稳步扩张,提升公司的规模和综合竞争力。
   4、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度,建立并完善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
体系,继续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