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重科: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8-04-13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
式》、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2014 年 12 月修订)》
等有关规定,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波重科”)
董事会编制了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178 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25,6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0.04 元,募集资金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57,024,000 元 , 扣 除 不 含 增 值 税 的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29,367,583.7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7,656,416.23 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711829 号《验资报告》。
(二)2017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1,594,612.04 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106,281,103.86 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405,462.73 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
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6 年 7 月,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兴业银行武汉分行中北支、招商银行武汉
分行首义支行、中信银行武汉分行梨园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
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 2017 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06,281,103.86 元,具
体明细如下:
余额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专户用途
(人民币元)
中信银行武汉分行
8111501011600193229 特大、超重型桥梁钢结 83,812,869.27
梨园支行
构研发、制造、物流基
兴业银行武汉分行
416170100100039022 地项目 22,468,234.14
中北支行
招商银行武汉分行
127902199010208 补充流动资金 0.45
首义支行
余额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专户用途
(人民币元)
合计 106,281,103.86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
案》,将原募投项目“桥梁钢结构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
目”合并为“特大、超重型桥梁钢结构研发、制造、物流基地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为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大咀船舶工业园。
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总额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一致,无实际
投资总额变更的情况。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2017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4 月 12 日
附件:2017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
募集资金总额 25,702.40[注] 2,159.46
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3,043.42
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目(含 累计投入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金额 (3)=(2)/(1) 的效益 计效益
部分变更) 金额(2) 态日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桥梁钢结构生产基地
是 12,636.00 192.19 26.18 192.19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扩建项目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是 2,237.00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补充流动资金 否 7,900.00 7,892.64 - 7,894.20 100.0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22,773.00 8,084.83 26.18 8,086.39 - - - - -
变更投资项目:
特大、超重型桥梁钢结
构研发、制造、物流基 否 - 14,680.81 2,133.28 2,133.28 14.5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地项目
合计 - - 14,680.81 2,133.28 2,133.28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益的情况和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况说明
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桥梁钢结构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合并为“特大、超重型桥梁钢结构研发、制造、物流基地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实施地点变更为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大咀船舶工业园。
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式调整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不适用
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不适用
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不适用
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1)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及去向 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
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前述董事会授权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共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人民币 7,900 万元,
赎回理财产品人民币 5,920.27 万元,实现投资收益人民币 20.27 万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
(2)除上述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外,其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不适用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