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 公告编号:2018-032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或变更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5 月 4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 年 5 月 3 日—4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4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5 月 3 日下午 15:00 至 5 月 4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黄金桥工业园 6 号海波重型工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 股东大会出席及投票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7,850,3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26%。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中小投资者,是除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1,273,591 股。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0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7,493,1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91%。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57,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海波先生主持。公司 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 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列 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7,843,5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反对 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11,266,791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反对 6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7,843,5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反对 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11,266,791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反对 6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7,843,5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反对 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11,266,791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反对 6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7,843,5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反对 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11,266,791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反对 6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7,843,5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反对 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11,266,791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反对 6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7,843,5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反对 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11,266,791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反对 6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7,843,5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反对 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11,266,791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反对 6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7,843,5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反对 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11,266,791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反对 6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7,843,5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反对 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11,266,791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反对 6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7,693,5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反对 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11,116,791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反对 6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项议案为特别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7,693,5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反对 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11,116,791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反对 6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项议案为特别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7,693,5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反对 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11,116,791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反对 6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项议案为特别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的刘锟、熊庆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5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