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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波重科: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2018-05-04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5 月 4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 年 5 月 3 日—4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4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5 月 3 日下午
15:00 至 5 月 4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黄金桥工业园 6 号海波重型工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 股东大会出席及投票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7,850,3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26%。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中小投资者,是除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1,273,591 股。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0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7,493,1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91%。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57,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海波先生主持。公司
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
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列
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7,843,5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反对 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11,266,791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反对 6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7,843,5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反对 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11,266,791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反对 6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7,843,5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反对 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11,266,791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反对 6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7,843,5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反对 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11,266,791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反对 6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7,843,5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反对 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11,266,791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反对 6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7,843,5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反对 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11,266,791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反对 6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7,843,5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反对 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11,266,791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反对 6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7,843,5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反对 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11,266,791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反对 6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7,843,5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反对 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11,266,791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反对 6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7,693,5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反对 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11,116,791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反对 6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项议案为特别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7,693,5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反对 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11,116,791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反对 6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项议案为特别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7,693,5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反对 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11,116,791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反对 6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项议案为特别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的刘锟、熊庆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
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下接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决议之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之签字页)




张海波            张学军            张丽                  丁建珍




刘乾俊                     刘建军                袁永新




科华银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湖北九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武汉硅谷天堂阳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