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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波重科: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6-11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召
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立场,对议案
认真审阅后,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
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立场,我们已认真查阅
了公司相关会议资料,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 11 名激励对象由
于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进行了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由 500 万股调整为 498
万股,激励对象由 66 人调整为 55 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
股东大会授权,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除此之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
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与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根据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经公司董事会通过
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及激
励对象。


    二、《关于向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实施授予,我们认为:
    1、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6 月 11 日,该授予
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
股权激励计划》以及《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等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除 11 名激励对象由于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外,本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6、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
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利益的趋同,建立和完善
公司、股东和核心骨干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
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6 月 11
日,并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授予 55 名激励对象 498 万股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喻超、张涛、胡凤香
                                                  2018 年 6 月 11 日
(以下无正文,接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喻超:




    张涛:




    胡凤香:




                                                   2018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