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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波重科: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6-11  

						             证券代码: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    公告编号: 2018-038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7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雪主
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激
励对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
的议案》进行了审核,认为:
    鉴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 11 名激励对象由
于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进行了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由 500 万股调整为 498
万股,激励对象由 66 人调整为 55 人。本次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39)等。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向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进行了审核,认为: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
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年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
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不存在法律
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
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以 2018 年 6 月 11 为授予日,按 8.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55 名激
励对象授予 498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40)等。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