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8]第 ZE10853 号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目录 页次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4 附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5 附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6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8]第ZE10853号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目的使 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申请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文件一起上报。 二、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 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500号)编制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 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 理的基础。 鉴证报告 第 1 页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在所有 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止2018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洪勇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如发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鉴证报告 第 2 页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 字[2007]500 号)的规定,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编制了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相关内 容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178 号)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600,000 股,发行价格 为每股人民币 10.0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7,024,000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 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9,367,583.7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7,656,416.23 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711829 号《验资报告》。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本公司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18 年 6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备注 月 30 日余额 招商银行武汉分行首义 127902199010208 87,294,000.00 0.45 活期存款 支行 中信银行武汉梨园支行 8111501011600193229 126,360,000.00 40,561,090.76 活期存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16170100100039022 22,370,000.00 22,502,187.28 活期存款 武汉中北支行 合 计 236,024,000.00 63,063,278.49 注:初始存放余额包括部分发行费用 8,367,583.77 元。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 与上市相关的发行费用已全部支付完毕。 使用情况报告 第 1 页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资金 165,856,223.56 元(不包括募集资金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等发行费用)。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 募集资金余额为 63,063,278.49 元(含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1,263,085.82 元)。 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原 募投项目“桥梁钢结构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合并为“特 大、超重型桥梁钢结构研发、制造、物流基地项目”,原项目“桥梁钢结构生产基 地扩建项目”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分别为 126,360,000.00 元和 22,370,000.00 元,合并后的“特大、超重型桥梁钢结构研发、制造、物流基地项目” 投资总额为 146,808,100.00 元,实施地点变更为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大咀船舶工业 园。本募投项目变更事项由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 下,同意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 财产品,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前 述董事会授权下,2017 年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共计购 买银行理财产品人民币 7,900 万元,赎回理财产品人民币 5,920.27 万元,实现投资 收益人民币 20.27 万元;2018 年 1-6 月份,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共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人民币 6,000.00 万元,赎回理财产品人民币 8,032.70 万元,实现投资收益人民币 32.70 万元;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不存在 使用情况报告 第 2 页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所有结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六)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7,656,416.23 元,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 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65,856,223.56 元,加上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 1,263,085.82 元,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3,063,278.49 元,占募 集资金净额的 27.70%。未使用完毕的原因系特大、超重型桥梁钢结构研发、制造、 物流基地项目尚未完全支付以及募集资金衍生的利息收入,尚未支付的募集资金余 额全部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前次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 见附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从而增强公司 的发展潜力,因此项目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公司“桥梁钢结构生产基地扩建项目”仅投入了少量设备,项目的效益无法单独核 算。 公司“特大、超重型桥梁钢结构研发、制造、物流基地项目”仍然处于建设期,暂 未产生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尚未全部投入完毕,收益情况详见附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四、 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 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 使用情况报告 第 3 页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 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7 月 23 日批准报出。 附表: 附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使用情况报告 第 4 页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18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227,656,416.23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5,856,223.5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其中:2016 年使用募集资金 80,602,023.2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46,808,100.00 2017 年使用募集资金 21,594,612.0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64.49% 2018 年 1-6 月使用募集资金 63,659,588.27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资 募集前承诺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资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子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 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 资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额 程度) 桥梁钢结构生产基 桥梁钢结构生产 1 126,360,000.00 1,921,900.00 1,921,869.89 126,360,000.00 1,921,900.00 1,921,869.89 30.11 不适用 地扩建项目 基地扩建项目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 企业技术中心建 2 22,370,000.00 22,370,000.00 不适用 项目 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79,000,000.00 79,000,000.00 78,941,953.36 79,000,000.00 79,000,000.00 78,941,953.36 58,046.64 不适用 特大、超重型桥梁 特大、超重型桥梁 4 钢结构研发、制造、 钢 结 构 研 发 、 制 146,808,100.00 84,992,400.31 146,808,100.00 84,992,400.31 61,815,699.69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物流基地项目 造、物流基地项目 合计 227,730,000.00 227,730,000.00 165,856,223.56 227,730,000.00 227,730,000.00 165,856,223.56 61,873,776.44 使用情况报告 第 5 页 附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18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 实际投资项目 承诺效益 最近两年一期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计产能利用率 序号 项目名称 - -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 1-6 月 - - 桥梁钢结构生产基地扩建项 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目 2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3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本项目实施后,公司将新增 5 万吨钢结构桥梁的制造产能, 特大、超重型桥梁钢结构研 4 不适用 达产后预计新增年均销售收入 不适用 不适用 建设期 - - 发、制造、物流基地项目 45,000 万元(不含税),新增 年均利润总额为 3,800 万元。 使用情况报告 第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