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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波重科: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18-08-16  

						               证券代码: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   公告编号:2018-063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5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
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
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海波先生、张丽女士、刘乾俊先生、刘建军先生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喻超先
生、张涛先生、胡凤香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
历详见附件),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上述董事候选
人名单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按照相关
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选举产生 4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
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
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卢波先生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
董事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卢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对卢波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8 月 16 日
附件:提名董事简历
    张海波 董事长
    张海波先生,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
程师,武汉市江夏区政协委员,曾获得五一劳动奖章和湖北省优秀企业家、湖北
省经济建设2010年度领军人物、武汉市爱心劳模企业家等荣誉称号。1987年至
1994年,在国营武昌造船厂从事质量和计划调度工作。1994年创立本公司并任总
经理,2009年9月至2018年1月26日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18年1月26日起不再
担任总经理,仍担任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海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6,5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52.94%,均为首发限售股。张丽女士为张海波先生姐姐,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
监冉婷女士为其儿子的配偶;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张丽 董事
    张丽女士,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94年至
2008年任公司综合部部长,2009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丽女士直接持有公司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7%,均为首发限售股。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张海波先生、董事会秘书兼
财务总监冉婷女士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刘建军 董事
    刘建军先生,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
高级经济师。1994年9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焊接主管、项目经理、副总经理。
2009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18年8月15日,辞去公司副总经理一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建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其中,125,000股为高管限售股,37,500为高管流通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刘乾俊   董事
    刘乾俊先生,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
1991年至2003年任武汉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部副主任、主任等职务;
2003年加入公司,先后历任公司项目经理、顾问、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8
年1月起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乾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2%,其中300,000股为股权激励限售股,125,000股为高管限售股,37,500为
高管流通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喻超 独立董事
    喻超先生,1970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法学学
士,中级律师。1995年至2001年供职于武汉第五律师事务所;2001年至今供职于
湖北成和诚律师事务所,担任副主任律师。2017年6月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喻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适合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张涛 独立董事
    张涛先生,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后,
副教授职称。2003年5月至今就职于华中科技大学,担任博士后、副教授职务,
2012年10月至1013年10月担任英国利物浦大学的访问学者。2017年12月起至今任
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不适合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胡凤香 独立董事
    胡凤香女士,197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
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一级建造师。曾任武汉大元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审计经理、湖北珩生投资有限公司审计部长、武汉鑫亿丰投资有限公司财
务总监,2015 年 5 月至今担任湖北高投金运激光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2018 年 2 月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凤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 信
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
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