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重科: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8-08-16
证券代码: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公告编号:2018-062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海波重型工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制定了《2018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178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60 万股,由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
司承销(以下简称“保荐机构”、“长江保荐”),每股发行价格为 10.04 元,
募集资金总额 257,024,000.00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9,367,583.7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7,656,416.23 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711829 号《验资报告》。
2、已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8 年 1-6 月,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6,365.96 万元,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6,585.62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6,306.33
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126.31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以便于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武汉分行梨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首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
照履行。
三、2018 年 1-6 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 2018 年 1-6 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 2018 年 1-6 月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3、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余额(万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项目
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416170100100039022 2,250.22
司武汉中北支行 特大、超重型桥梁钢结构研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发、制造、物流基地项目
8111501011600193229 4,056.11
司武汉分行梨园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7902199010208 - 补充流动资金
司武汉首义支行
合计 6,306.33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
案》,将原募投项目“桥梁钢结构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
目”合并为“特大、超重型桥梁钢结构研发、制造、物流基地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为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大咀船舶工业园。
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总额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一致,无实际
投资总额变更的情况。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披露的情况。
2、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2018 年 1-6 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8 月 16 日
附件:2018 年 1-6 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
募集资金总额 22,765.64 6,365.96
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4,680.81 16,585.62
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64.49%
是否已变
本报告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更 项 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本报告期实 是否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 期投入 计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3)=(2)/(1) 现的效益 计效益
金额 (2) 态日期 大变化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桥梁钢结构生产基地
是 12,636.00 192.19 0 192.19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扩建项目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是 2,237.00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补充流动资金 否 7,900.00 7,892.64 - 7,894.20 100.2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22,773.00 8,084.83 0 8,086.39 - - - - -
变更投资项目:
特大、超重型桥梁钢结
2018 年 12
构研发、制造、物流基 否 - 14,680.81 6,365.96 8,499.24 57.89%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月 31 日
地项目
合计 - - 14,680.81 6,365.96 8,499.24 - - - - -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从而增强公司的发展潜力,因此项目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公司“桥梁钢结构生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产基地扩建项目”仅投入了少量设备,项目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公司“特大、超重型桥梁钢结构研发、制造、物流基地项目”仍然处于建设期,暂
益的情况和原因 未产生效益。
公司募投项目已达到计划进度。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桥梁钢结构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合并为“特大、超重型桥梁钢结构研发、制造、物流基地项目”,
点变更情况
实施地点变更为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大咀船舶工业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式调整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不适用
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报告期内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不适用
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不适用
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不适用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已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