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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波重科: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2018-08-16  

						             证券代码: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    公告编号:2018-066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规范公司运作,完善监事机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监事会
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部分条款,具体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案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 第二条     公司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营 业 执 照 号 为 : 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420106000018110。                    91420115271830540B。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240 万元。                        10,685.4 万元。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桥梁钢结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桥梁钢结

构的研发、制造、安装;船舶配件、港 构的研发、制造、安装;船舶配件、港

口设备的研发、制造、修理、安装;其 口设备的研发、制造、修理、安装;其

他钢结构产品的研发、制造、安装;公 他钢结构产品的研发、制造、安装;公

路、市政、建筑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施 路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及其配套

工;防腐保温工程施工;钢材销售;货 工程、防腐保温工程施工;钢材销售;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 (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
术)                                  技术)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240 万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685.4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元。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公司根据需要,经国务院授权的审批部 元。公司根据需要,经国务院授权的审

门批准,可以设置其他种类的股份。     批部门批准,可以设置其他种类的股

                                     份。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

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 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包括股东代表监

事 1 名。                            事和职工代表监事,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 不少于三分之一。

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 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

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 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

监事会 2 名成员由股东代表担任并由股 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东大会选举产生,另 1 名成员由职工代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

表担任并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 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 民主选举产生。

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

主选举产生。


      二、《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对股东大 第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对股东大

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包括股东代表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 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其中职工代表监

举产生。                             事不少于三分之一。
监事会 2 名成员由股东代表担任并由股 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

东大会选举产生,另 1 名成员由职工代 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表担任并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

                                    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民主选举产生。


    三、审批情况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
    2、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
    3、上述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指派
相关人员全权负责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