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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波重科: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8-24  

						            证券代码: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    公告编号:2018-069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8 月 23 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
出,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海
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公司董事会换
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之子议案<选举张丽女士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15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张丽女
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其提交至将于 2018 年 9 月 4 日召开
的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张丽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丽女士由于个
人原因,申请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张丽女士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鉴于此,公司董事会现决定撤销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之子议案《选
举张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取消议案符合《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张丽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将导致公司董事人数少于 7 人,不符合《公
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因此,张丽女士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新任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新任董事就任前,张丽女士将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喻超先生、张涛先生、胡凤香女士对本议案均发表了同意
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
决票数的 100%,表决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之子议案<选举冉婷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8 年 8 月 23 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张海波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的
股份比例为 52.94%)以书面形式提议公司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之子议案<选举冉婷女士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临时提案方式,增加至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

    1、冉婷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2、提交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同意增加临时提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喻超先生、张涛先生、胡凤香女士对本议案均发表了同意
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
决票数的 100%,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8 月 24 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冉婷女士

    冉婷,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2013-2017年于西班牙马德里康普顿斯大学学习经济专业,2017年7月入职海波重
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
2018年1月23日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冉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冉婷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
董事长张海波先生儿子的配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