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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波重科: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8-09-05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海波重科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卫                     联系电话:0755-88600970

保荐代表人姓名:宋时凤                   联系电话:027-8548189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次。已按照相关规定对 2018 年半
                                        年度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2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无           不适用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无           不适用
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无           不适用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的原因及解
                                                                决措施
1.发行前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公司关于上市后三年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
                                                    是          不适用
产时稳定股价的承诺
3.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真实性、准确性、          是          不适用
完整性、及时性的承诺
4.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
                                                    是          不适用
持意向的承诺
5.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公司关于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与股东分红回
                                                    是          不适用
报规划
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关于避免同           是          不适用
业竞争的承诺
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关于减少和
                                                是              不适用
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
                                                是              不适用
公积金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乔端先生因工
                                   作变动,无法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已委派李卫先生接替乔端先生的工作,
                                   继续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并履行相关
                                   职责。
                                   2017 年,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因
                                   作为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构,被中国证监会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
项及整改情况                       监管措施。2018 年 3 月 12 日,长江证
                                   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收到关于该事项
                                   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卫              宋时凤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