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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波重科:平安证券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9-04-11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海波重科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协                      联系电话:010-56800160

保荐代表人姓名:董淑宁                    联系电话:0755-2262574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是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列席,相关会议议题均通知保荐
                                                机构。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列席,相关会议议题均通知保荐
                                                机构。保荐机构对必要的议案发表了核
                                                查意见。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列席,相关会议议题均通知保荐
                                                保荐机构。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8 年 12 月 21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董监高行为规范、信息披露、内幕
                                               信息管理注意事项、募集资金管理、对
                                               外担保、关联交易注意事项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无                        不适用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关于股份锁定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2. 关于上市后三年公司股价低于每股
                                         是         不适用
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承诺
3.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
                                         是         不适用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4.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
                                         是         不适用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的承
诺
5. 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
                                         是         不适用
承诺
6. 公司关于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7.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关于
                                         是         不适用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8.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关于
                                         是         不适用
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9.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
                                         是         不适用
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10. 公司关于股权激励事项未来不为激
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
                                         是         不适用
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
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018
                                     9   27




                                         2018   10     15




                                                A
                                                2016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无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周 协             董 淑 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