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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波重科: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21  

						               证券代码: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    公告编号:2019-050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8 月 9 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张雪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雪女士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
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
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
告披露提示性公告》、《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财政部陆续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多
项会计准则,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
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基于此,公
司对会计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
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