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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波重科: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20-05-11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0 年 5
月 10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对下述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监事会对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1 名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董事会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2,000 股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8.00 元/股,回购金额合计为 96,000.00
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
情形。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 年 5 月 10 日
   (此页无正文,系《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监事签字:




   张雪                                          王骊




   盛涛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