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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波重科: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6-08  

						            证券代码: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   公告编号:2020-032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6 月 3 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6 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海
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并根据 2017 年年度股东
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40 名激励对象授予
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 128.22 万股限制性股票按规定解除限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对
此事项发表了专项法律意见,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
问报告。
    董事刘乾俊先生、宋雄文先生系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
回避表决。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