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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波重科: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2021-02-01  

                                    证券代码: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   公告编号:2021-007
            债券代码:123080   债券简称:海波转债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该合同履行存在不可抗力造成影响的
风险。
    3、合同的履行期限:具体时间以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通知
为准。
    4、合同的履行预计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与
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路桥”、“甲方”)签署 1 份合
同,合同金额为 86,249,851.74 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1,161.8887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钱申春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 445 号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特级)、桥梁及隧道工程建筑(一级);市政公用工
程施工;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公路行业相应的建设工程及
配套工程设计;配电箱制作与销售;起重机械安装、维修;预应力锚夹具制造、
销售;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机械租赁、维修;承包境外公路、桥梁工程和境
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商品混凝土加工、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是安徽省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专业从事
公路桥梁和市政工程施工的国有企业,是省内首家也是唯一一家同时拥有公路工
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企业。先后参与了安徽省
“四纵八横”中所有高速公路施工,承接包括淮河特大桥等独立的各类桥梁近百
座,参与了国家高速路网规划(“7918”路网)中湖北、江西、贵州、四川等数
十个省市工程的施工。公司认为其履约能力较强,履约风险较小。

    3、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与本公
司发生过类似重大业务交易(集贤路跨派河桥(方兴大道-派河大道)工程派河
大桥钢桁拱桥制作与安装工程,合同金额(含税)9,034.38 万元人民币)。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名称:钢箱梁制作及安装分包合同(2 标段)。
    2、工程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3、工期:具体时间以甲方项目部通知为准。
    4、签约合同总价(含税):86,249,851.74 元人民币。
    5、合同的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付款方式:
    (1)甲方按月与乙方办理结算;
    (2)甲方给乙方办理完成当期结算手续,待同期甲方工程款到位后 10 日内,
甲方支付工程结算款的 80%给乙方,供应商完成量在合同额的 50%以下时,按约
定比例支付;完成量在合同额的 50%-100%时,支付比例调整为 85%;
    (3)终期结算:乙方所分包的工程项目全部按合同完工并完成相关工作后,
甲方为乙方办理完工结算,财务部根据合约部提供的结算单支付到 90%;
    (4)最终支付:在甲方同业主办理完质量保证金的退还手续后,再通知乙
方办理剩余 10%支付手续,支付时间为业主退还甲方质量保证金之日后 15 日内。
    7、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
明确的规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合同的实施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
    2、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合同的
顺利履行,上述合同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
行合同而对该客户形成依赖。
    3、本合同的签订是公司进一步深入道路桥梁钢结构制造、安装领域战略布
局的重要体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公司与安
徽路桥的合作将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为公司今后主营业务的战略转型升级
夯实基础。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履行存在不可抗力造成影响的风险。

    六、合同审议程序

    该合同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也不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时以公告形式披露合同
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八、备查文件目录:
    《钢箱梁制作及安装分包合同(2 标段)》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