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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波重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21-02-05  

                                    证券代码: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   公告编号:2021-010
            债券代码:123080     债券简称:海波转债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
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
产品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定将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
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
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
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
等资料,由财务负责人监督,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
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在董事会批
准的金额内,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但金融
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
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现金管理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
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财务处理情况、
盈亏情况进行核实,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董事会。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
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品种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是
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
要。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可以增加公司收益,
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风险低的理财产品。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与会监事经审核,认为: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风险低的理财产品,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使用不超
过 3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可以
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本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
营运作的资金需求及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