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265 号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目录 页次 一、 关于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 1-2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二、 关于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 1-4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 关于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265号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贵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 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 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 情况鉴定报告 第 1 页 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 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 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 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 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 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 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祁涛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芬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情况鉴定报告 第 2 页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 办理指南第 6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编制 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2085 号文《关于同意海波重型工程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 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 245 万张,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共募集资金 24,5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用 470.00 万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4,03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本次发行承销及保荐费用、会计师费用、 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信息披露费用 6,249,528.30(不含增值税)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8,750,471.7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E10606 号 《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 2020 年 12 月 8 日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240,300,000.00 元,本期 2020 年度使用 0 元。截止到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40,326,494.96 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1、募集资金总额 245,000,000.00 减:承销费用 4,700,000.00 2、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240,300,000.00 专项报告 第 1 页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项目 金额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26,494.96 2020 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年末余额 240,326,494.96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 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规定。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 安证券”)、汉口银行武昌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武汉汉街支行、华夏银行武汉徐东支 行、平安银行武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公司于 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20.12.31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备注 日余额 汉口银行武昌支行 275011001030761 45,000,000.00 45,005,537.48 活期存款 中国光大银行武汉 38440188000092662 87,000,000.00 87,009,324.99 活期存款 汉街支行 华夏银行武汉徐东 11155000000873318 88,300,000.00 88,309,565.83 活期存款 支行 平安银行武汉分行 15889398540057 20,000,000.00 20,002,066.66 活期存款 合 计 240,300,000.00 240,326,494.96 注 1:四个账户初始存放金额(含部分发行费用)合计 240,300,000.00 元; 专项报告 第 2 页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注 2: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增加的原因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汉口银行、光大银行、华夏 银行、平安银行四家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结息。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承诺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三个项目为:津石高速公路工程桥梁钢箱梁材料 采购、制造、运输、安装工程专业施工项目、监利至江陵高速公路东延段钢混组合 梁施工专业分包项目、营山至达州高速公路项目工程施工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 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尚未投入使 用,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本年度超额募集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超额募集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 (三)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1 月 12 日至 2021 年 3 月 11 日,本公司分别从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置换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共计 240,326,359.96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银行 置换日期 置换金额 备注 1 华夏银行武汉徐东支行 2021.01.12 88,309,565.83 2 中国光大银行武汉汉街支行 2021.01.12 87,009,324.99 3 汉口银行武昌支行 2021.01.12 45,005,502.48 4 平安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2021.03.11 20,001,966.66 合 计 240,326,359.96 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E10615 号《关于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审验确认。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第 3 页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专项报告 第 4 页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245,00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净额 238,750,471.7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项目可 是否已 项目达到 是否 截至期末投资 本年度实现 行性是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预定可使 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进度(%)(3) 的效益(毛 否发生 目(含部 投资总额 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用状态日 预计 =(2)/(1) 利) 重大变 分变更) 期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津石高速公路工程桥梁钢箱梁材料采 购、制造、运输、安装工程专业施工项 否 45,000,000.00 45,000,000.00 2019-12-31 是 否 目 监利至江陵高速公路东延段钢混组合梁 否 180,000,000.00 180,000,000.00 2021-7-31 28,041,149.29 是 否 施工专业分包项目 营山至达州高速公路项目工程施工项目 否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20-9-30 2,657,565.44 是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45,000,000.00 245,000,000.00 30,698,714.73 超募资金投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245,000,000.00 245,000,000.00 30,698,714.7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第 1 页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不适用 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1、截至 2020 年 12 月 23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246,995,700.32 元,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 1,632,075.48 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238,750,471.70 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 1,549,528.30 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 会师报字[2020]第 ZE10615 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进行相关款项划转工作。 2、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2021 年 1 月 12 日至 2021 年 3 月 11 日,公司从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共计 240,326,359.96 元。 2021 年 1 月 12 日,从华夏银行武汉徐东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置换金额 88,309,565.83 元,从中国光大银行武汉汉街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置换金额 87,009,324.99 元,从汉口银行武昌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置换金额 45,005,502.48 元,从平安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置换金额 20,001,966.66 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 不适用 因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238,750,471.70 元和已支付发行 费用 1,549,528.30 元。2021 年 1 月 12 日至 2021 年 3 月 11 日,公司从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共计 240,326,359.96 元。2021 年 1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月 12 日,从华夏银行武汉徐东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置换金额 88,309,565.83 元,从中国光大银行武汉汉街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置换金额 87,009,324.99 元, 从汉口银行武昌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置换金额 45,005,502.48 元,从平安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置换金额 20,001,966.66 元。截至本报告出具 之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 本报告期内无。 他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第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