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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波重科: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1-04-27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265 号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目录                        页次




一、   关于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          1-2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二、   关于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          1-4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
关于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265号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贵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
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
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

                        情况鉴定报告 第 1 页
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
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
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
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
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
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
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祁涛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芬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情况鉴定报告 第 2 页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
       办理指南第 6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编制
       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2085 号文《关于同意海波重型工程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
       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 245 万张,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共募集资金 24,5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用 470.00 万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4,03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本次发行承销及保荐费用、会计师费用、
       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信息披露费用 6,249,528.30(不含增值税)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8,750,471.7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E10606 号
       《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 2020 年 12 月 8 日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240,300,000.00 元,本期 2020
       年度使用 0 元。截止到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40,326,494.96
       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1、募集资金总额                                                     245,000,000.00

        减:承销费用                                                          4,700,000.00
        2、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240,300,000.00


                                       专项报告 第 1 页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项目                                           金额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26,494.96

        2020 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年末余额                                             240,326,494.96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
       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规定。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
       安证券”)、汉口银行武昌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武汉汉街支行、华夏银行武汉徐东支
       行、平安银行武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公司于 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20.12.31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备注
                                                                          日余额

        汉口银行武昌支行          275011001030761     45,000,000.00     45,005,537.48    活期存款

        中国光大银行武汉
                              38440188000092662       87,000,000.00     87,009,324.99    活期存款
        汉街支行

        华夏银行武汉徐东
                              11155000000873318       88,300,000.00     88,309,565.83    活期存款
        支行

        平安银行武汉分行           15889398540057     20,000,000.00     20,002,066.66    活期存款

               合   计                               240,300,000.00    240,326,494.96

       注 1:四个账户初始存放金额(含部分发行费用)合计 240,300,000.00 元;


                                       专项报告 第 2 页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注 2: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增加的原因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汉口银行、光大银行、华夏
         银行、平安银行四家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结息。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承诺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三个项目为:津石高速公路工程桥梁钢箱梁材料
         采购、制造、运输、安装工程专业施工项目、监利至江陵高速公路东延段钢混组合
         梁施工专业分包项目、营山至达州高速公路项目工程施工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
         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尚未投入使
         用,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本年度超额募集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超额募集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


(三)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1 月 12 日至 2021 年 3 月 11 日,本公司分别从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置换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共计 240,326,359.96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银行                      置换日期         置换金额          备注

        1     华夏银行武汉徐东支行                      2021.01.12    88,309,565.83

        2     中国光大银行武汉汉街支行                  2021.01.12    87,009,324.99

        3     汉口银行武昌支行                          2021.01.12    45,005,502.48

        4     平安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2021.03.11    20,001,966.66

                            合    计                                 240,326,359.96

         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E10615 号《关于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审验确认。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第 3 页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专项报告 第 4 页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245,00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净额                                                                       238,750,471.7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项目可
                                     是否已                                                                                          项目达到                     是否
                                                                                                                    截至期末投资                  本年度实现             行性是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预定可使                     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进度(%)(3)                的效益(毛             否发生
                                     目(含部   投资总额          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用状态日                     预计
                                                                                                                    =(2)/(1)                  利)                   重大变
                                     分变更)                                                                                        期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津石高速公路工程桥梁钢箱梁材料采
购、制造、运输、安装工程专业施工项     否        45,000,000.00     45,000,000.00                                                     2019-12-31                    是         否
目
监利至江陵高速公路东延段钢混组合梁
                                       否       180,000,000.00    180,000,000.00                                                     2021-7-31    28,041,149.29    是         否
施工专业分包项目
营山至达州高速公路项目工程施工项目     否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20-9-30    2,657,565.44     是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45,000,000.00    245,000,000.00                                                                  30,698,714.73

超募资金投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245,000,000.00    245,000,000.00                                                                  30,698,71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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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不适用
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1、截至 2020 年 12 月 23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246,995,700.32 元,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 1,632,075.48 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238,750,471.70 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 1,549,528.30 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
                                     会师报字[2020]第 ZE10615 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进行相关款项划转工作。
                                     2、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2021 年 1 月 12 日至 2021 年 3 月 11 日,公司从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共计 240,326,359.96 元。
                                     2021 年 1 月 12 日,从华夏银行武汉徐东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置换金额 88,309,565.83 元,从中国光大银行武汉汉街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置换金额
                                     87,009,324.99 元,从汉口银行武昌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置换金额 45,005,502.48 元,从平安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置换金额 20,001,966.66
                                     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
                                     不适用
因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238,750,471.70 元和已支付发行
                                     费用 1,549,528.30 元。2021 年 1 月 12 日至 2021 年 3 月 11 日,公司从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共计 240,326,359.96 元。2021 年 1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月 12 日,从华夏银行武汉徐东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置换金额 88,309,565.83 元,从中国光大银行武汉汉街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置换金额 87,009,324.99 元,
                                     从汉口银行武昌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置换金额 45,005,502.48 元,从平安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置换金额 20,001,966.66 元。截至本报告出具
                                     之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
                                     本报告期内无。
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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