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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波重科: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9-03  

                                    证券代码: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    公告编号:2021-066
            债券代码:123080     债券简称:海波转债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 2021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做出决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已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8 月 23 日分别在指定媒体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并
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3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9 月 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3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黄金桥工业园 6 号海波重型工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股东大会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主持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张海波先生主持。
       (五)本次股东大会的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六)股东大会出席及投票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7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 110,477,3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6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10,477,3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4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1%。
       2、中小股东(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7,402,7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7,402,6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1%。
       (七)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八)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锟先生、熊庆女士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列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
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0,477,36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7,402,702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0,477,36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7,402,702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0,477,36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7,402,702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监事津贴并修订《董事、监事薪酬及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0,477,36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7,402,702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张海波先生、冉婷女士、张雪女士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5.01 关于选举张海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10,477,35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的 99.999991%,张海波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7,402,69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 99.999865%。
     5.02 关于选举冉婷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10,477,34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的 99.999983%,冉婷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7,402,68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 99.999743%。
     5.03 关于选举张雪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10,477,34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的 99.999983%,张雪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7,402,68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 99.999743%。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张跃平先生、周楷唐
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6.01 关于选举张跃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10,477,34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的 99.999983%,张跃平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7,402,68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 99.999743%。
     6.02 关于选举周楷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10,477,34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的 99.999983%,周楷唐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7,402,68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 99.999743%。
     7、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0,477,36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7,402,702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项议案为特殊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0,477,36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7,402,702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项议案为特殊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的刘锟、熊庆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海波重科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