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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波重科: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4-24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海波重科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协                         联系电话:010-56800160
保荐代表人姓名:董淑宁                       联系电话:0755-2262888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
                                             是
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
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0 次(募集资金账户已于 2021 年 4 月注销)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列席,相关会议议题均通知保荐机构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列席,相关会议议题均通知保荐机构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列席,相关会议议题均通知保荐机构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1 月 22 日
                                           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关
                                           联方及关联交易管理、资金占用管理、募集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资金管理等内容进行宣讲,督促相关人员明
                                           晰自身职权、义务与法律责任,保障信息披
                                           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无        不适用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真实            是                 不适用
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的承诺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首
                                                  是                 不适用
次公开发行)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关于避免
                                                  是                 不适用
同业竞争的承诺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关于减少
                                                  是                 不适用
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及住
                                                  是                 不适用
房公积金的承诺
 8、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可          是                 不适用
转换公司债)
 9、公司关于股权激励事项未来不为激励对象
依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
                                                  是                 不适用
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
保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022 年 6 月 23 日,因平安证券在保荐乐视网信息技术(北
                              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执业
                              过程中,尽职调查未勤勉尽责、内控机制执行不到位,出具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的发行保荐书中发行人财务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中国证券
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2022)97 号”《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
                              取暂停保荐机构资格监管措施的决定》,采取暂停平安证券保
                              荐机构资格 3 个月的监管措施,暂停期间自 2022 年 6 月 23
                              日至 9 月 22 日。保荐人已经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波重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协                         董淑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