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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波重科: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4-24  

                                    证券代码: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     公告编号:2023-011
            债券代码:123080      债券简称:海波转债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
议的人数为2人,监事王峰先生、监事张霞先生以电话方式参加会议并以通讯方式进
行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世珍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
的职权,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共召开 5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
    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对公司经营、
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职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对公司出具了《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E10189 号】,该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对公司出具了《公司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3]第 ZE10190 号】。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报告》,真实、完整的反映公司 2022 年度生产经营及公司关联方等相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公
司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
公告》、《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
定,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
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回报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本议案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规定,已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
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
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
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内部控制鉴
证报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监事会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
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在确保
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资金使用期限自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资金可在上
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经过自查发现 2021 年 4 月修订的《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第十八条部分内容
表述与《公司章程》不一致、第五章第二十三条中关于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时限
要求与《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第十八条的规定不一致,为保证内部控制制
度的一致性,经审核,监事会一致同意对第十八条、第二十三条的相关内容进行修
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
司章程》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出发,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变更注册资本、
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在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