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发行结果公告2016-06-16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药业”或“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179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
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新光药业”,股票代码为“300519”。
2、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
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
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2.20 元/股,发行数量为 2,000 万股。
3、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缴款工作已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T+2 日)结束。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定
价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9,928,262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243,124,796.4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71,738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875,203.60
5、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即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为 71,738 股,包销金额为 875,203.60 元。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为 0.36%。
2016 年 6 月 16 日(T+4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网上投
资者缴款认购资金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发布的网上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88321676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16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网上发行结果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16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网上发行结果公告》之签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