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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光药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6-08-02  

						证券代码:300519          证券简称:新光药业         公告编号:2016-017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获取较好
的投资回报,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3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
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的
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179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2.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4,4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 3,233 万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16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6]第 203 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按轻重缓急投资于
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年产 2.2 亿支黄芪生脉饮制剂 GMP 建设项目         16,493.00          16,482.00


区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573.00           2,573.00


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目                              2,112.00           2,112.00


合计                                             21178.00           21167.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
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
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
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
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
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
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二届四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
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
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
承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
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
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 年 7 月 3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
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6 年 7 月 31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
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暂时闲
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
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 1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事项,未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
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经核查后认为,新光
药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
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新光药业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
1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
品的事项,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
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
金及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太平洋证券对公司本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审核意见》;

    4、《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