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药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2017-08-15
证券代码:300519 关于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要求,本人作为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董事签署:
王岳钧 裘福寅
蒋源洋 孙筑平
王 震 郁玉萍
沈红波 吕圭源
杜守颖
高级管理人员签署:
王岳钧 裘福寅
蒋源洋 邢宾宾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