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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光药业: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8-24  

						证券代码:300519         证券简称:新光药业         公告编号:2018-044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7 月 31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0 日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8-042),具体内容
详见当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2、股权登记日:2018 年 8 月 17 日(星期五)

    3、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8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8 月 23 日至 2018 年 8 月 24 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8 月 2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18 年 8 月 23 日 15:00 至 2018 年 8 月 24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嵊州市环城西路 25 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岳钧先生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 人,代表
股份 117,384,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3.36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17,383,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3.36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4,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3,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8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6%。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
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
东代表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
行修订,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六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117,38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857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42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 8 万元/年。

   表决结果:同意 117,38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857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429%。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岳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17,383,001 股,占参
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3,001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643%。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王岳钧先生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王岳钧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3.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裘福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17,383,000 股,占参
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3,0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571%。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裘福寅先生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裘福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3.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蒋源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17,383,000 股,占参
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3,0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571%。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蒋源洋先生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蒋源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3.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邢宾宾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17,383,000 股,占参
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3,0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571%。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邢宾宾女士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邢宾宾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3.5、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17,383,000 股,占参
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3,0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571%。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王震先生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王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3.6、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邢潇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17,383,000 股,占参
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3,0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571%。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邢潇琳女士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邢潇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宋夏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17,383,000 股,占参
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3,0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571%。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宋夏云先生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宋夏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4.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虎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17,383,001 股,占参
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3,001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643%。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王虎根先生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王虎根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4.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祝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17,383,000 股,占参
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3,0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571%。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祝明女士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祝明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5、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5.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孙筑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17,383,000 股,占参
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3,0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571%。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孙筑平先生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孙筑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5.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裘飞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17,383,001 股,占参
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3,001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643%。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裘飞君女士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裘飞君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张诚律师、王舍惟尔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新光药业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
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