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药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9-07-22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简称 新光药业
股票代码 300519
信息披露义务人 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 浙江省嵊州市剡湖街道江滨西路 585 号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七月一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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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新光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光药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9 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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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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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新光药业、上市公司、 公司 指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丰投资 指 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本报告书、 本报告 指
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丰投资的权益变动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15 号准则》 指
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万元 指 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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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浙江省嵊州市剡湖街道江滨西路 585 号
法定代表人: 裘福寅
成立日期: 2011 年 8 月 8 日
营业期限: 2011 年 8 月 8 日至 2030 年 6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捌佰贰拾伍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5803986244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与发行人业务无关联。
二、 主要股东及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10 大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尹在宽 29.00 3.515
2 罗志逵 30.28 3.670
3 郭苏磊 23.06 2.795
4 徐刚 23.06 2.795
5 裘福寅 22.00 2.667
6 孙筑平 22.00 2.667
7 郁玉萍 22.00 2.667
8 裘少武 20.80 2.521
9 金建东 20.77 2.518
5
10 张江贤 18.06 2.189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长期居住 是否有境 在新光药
姓名 性别 职位 国籍
地 外居留权 业任职
董事长、 董事、副
裘福寅 男 中国 中国 否
总经理 总经理
监事会主
孙筑平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席
徐刚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金建东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王鲸标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袁淑斐 女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任庆松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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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基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东自身资金安排和需求。
二、 未来 12 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上市公
司股份的计划。
新光药业于 2019 年 5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
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和丰
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 9,600,000 股,即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00%。其中,集中竞价方式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2019 年 6 月 19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6 日)进行,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 1%;大宗交易方式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
(2019 年 5 月 31 日至 2019 年 11 年 27 日)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
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也不
排除未来 12 个月内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可能。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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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179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新光药业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自 2016
年 6 月 24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
股本为 6,000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 8,000 万股。其中,信息
披露义务人和丰投资系上市公司新光药业的发起人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2,94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6.75%。
2017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 2016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2017 年 7 月 4 日,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
80,000,000 股增至 160,000,000 股。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丰投资持有公司
股份转增至 58,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6.75%。
自 2017 年 7 月 20 日起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和丰投资通过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 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减持)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2017.07.20-2017.10.19 25.35 50.60 0.3163%
集中竞价交易
嵊州市和丰 2017.10.20-2018.01.19 25.75 62.40 0.3900%
投资股份有
2018.05.08-2018.05.09 33.23 150.00 0.9375%
限公司 集中竞价交易
2018.10.19-2018.11.02 15.10 10.00 0.0625%
大宗交易 2018.10.30 13.00 73.80 0.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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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竞价交易 2019.01.24-2019.05.28 16.14 110.50 0.6906%
大宗交易 2018.11.29-2019.05.28 13.27 217.80 1.3613%
大宗交易 2019.06.04 12.57 97.00 0.6063%
集中竞价交易 2019.06.21-2019.07.18 14.93 27.90 0.1744%
合计 2017.07.20-2019.07.18 19.12 800.00 5.0000%
本次权益变动后,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8,800,000 36.75% 50,800,000 31.75%
嵊州市和丰
投资股份有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8,800,000 36.75% 50,800,000 31.75%
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与上市公司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
的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与上市公司未发生重大交
易,目前亦没有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重大交易安排。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中均不处于质押
状态, 股票均无权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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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交所集中
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4,53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8325%。
没有买入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卖出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集中竞价交易 2019.01.24-2019.05.28 16.14 110.50 0.6906%
嵊州市和丰
大宗交易 2018.11.29-2019.05.28 13.27 217.80 1.3613%
投资股份有 大宗交易 2019.06.04 12.57 97.00 0.6063%
限公司
集中竞价交易 2019.06.21-2019.07.18 14.93 27.90 0.1744%
合计 2019.01.24-2019.07.18 13.92 453.20 2.8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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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
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
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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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目录
(一) 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二)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本报告书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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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浙江新光药业股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浙江省嵊州市
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新光药业 股票代码 300519
浙江省嵊州市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嵊州市和丰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
湖街道江滨西路
名称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585 号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 减少 有 无 一 致 行 有□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 动人 无
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 否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
(可多选) 行的新股□执行法院
裁定□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 露 前 拥 有 权 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的 股 份 数 量 及 占 持股数量: 58,800,000
上 市 公 司 已 发 行 持股比例: 36.7500%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持股数量: 50,800,000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持股比例: 31.7500%
数量及变动比例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是□
是否拟于未来 12 否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
在 二 级 市 场 买 卖 否□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
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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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存在侵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
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 提 供 的 担
保,或者损害公司
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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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9 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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