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药业: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9-07-31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药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就新光药业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179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为每股人民币 12.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4,4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
民币 3,233.00 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167.00 万元,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6]20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闲置原因
1、募集资金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按轻重缓急投资于以
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承诺投资总额
1
年产 2.2 亿支黄芪生脉饮制剂 GMP 建设项目 16,493.00 16,482.00
区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573.00 2,573.00
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目 2,112.00 2,112.00
合计 21,178.00 21,167.00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项目自筹资金 4,020.32 万元;合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1,051.26 万元。公司用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 8,800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为 1,952.60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应为 1,315.74 万元,差异 636.86 万元系募集
资金累计收到的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后的银行存款利息净额 125.02 万元和累计收
到理财产品收益 511.84 万元。
2、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金额 年收益率 实际损益
受托人名称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购买日期 到期时间
(万元) (%) (万元)
乾元-周周
建设银行嵊 利 开 放 式 保 本 浮 动 2016 年 9 无固定期
2,000 合同约定
州支行 保 本 理 财 收益型 月 28 日 限
产品
共赢保本
中信银行嵊
步步高升 B 保 本 浮 动 2017 年 6 无固定期
州支行 1,800 合同约定
款 人 民 币 收益型 月8日 限
理财产品
工银保本"
工商银行嵊 保本浮动 2018 年 8 2018 年 11
随心 E")理 6,000 合同约定 55.96
州支行 收益型 月3日 月5日
财产品
工银保本"
工商银行嵊 保本浮动 2018 年 11 2019 年 2
随心 E")理 5,000 合同约定 46.81
州支行 收益型 月8日 月 18 日
财产品
工商银行嵊 定 期 添 益 保 本 收 益 2019 年 3 2019 年 9
5,000 合同约定
州支行 型存款 型 月 21 日 月 21 日
2
四、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
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
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
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
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
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
情况。
3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
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
承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
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
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七、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7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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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7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暂
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
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18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事项,未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
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新光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认
真核查了公司最近期间财务情况、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
立意见等资料,针对新光药业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
表如下核查意见:
1、新光药业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有利于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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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上述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
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
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事项,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属于董事
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综上,太平洋证券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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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亓华峰
廖晓靖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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