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新光药业: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0-04-21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新光药业
保荐代表人姓名:亓华峰                  联系电话:021-61376539
保荐代表人姓名:廖晓靖                  联系电话:021-61376549



    一. 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是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2 次,分别为 2019 年 4 月
                                                       18 日与 2019 年 8 月 27 日;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核查了包括与募集资金相
                                                       关的财务资料、重大合同、
                                                       银行对账单等相关资料。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未列席,公司在历次会议
                                                       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集了
                                                       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
                                                       表人在会议召开前对会议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议案进行了审阅,保证会
                                                       议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 次,列席新光药业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三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确
                                        认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
                                        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规定。
                                        2 次,列席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第七次会议。确认会议召
                                        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5.现场检查情况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1)现场检查次数                       年 12 月 31 日,共进行 2
                                        次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8 次。具体如下:
                                        1、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
                                        品的核查意见;
                                        2、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
                                        查意见;
                                        3、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
                                        意见;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持续
                                        督导跟踪报告;
                                        5、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
                                        核查意见;
                                        6、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核查意见;
                                        7、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
                                        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8、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公司持续督导之
                                                      2018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
                                                      据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定编制保荐业务工作底
                                                      稿,并进行合理保管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9 年 8 月 26 日
                                                      学习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与
                                                      政策、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合法使用、互联网医疗产
                                                      业介绍、上市公司战略发
                                                      展规划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 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
                                                           无         不适用
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股份锁定承诺、减持承诺                是                    不适用
2、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稳定股价的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4、其他承诺:关于招股说明书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相关承
                                         是                    不适用
诺、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关于社会保
险金和住房公积金补缴的承诺等。



    四. 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不适用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亓华峰




                                     廖晓靖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