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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光药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的公告2020-10-19  

                         证券代码:300519          证券简称:新光药业       公告编号:2020-039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近期公司股价涨幅较大,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

化。

       2、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

的风险提示,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代码:

300519,证券简称:新光药业)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2 个交易日(2020 年 10 月 16

日、2020 年 10 月 19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

持股 5%以上大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

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大股东不存在关于

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大股东公司及全体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股东减持风险:公司 2020 年 4 月 2 日披露了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嵊州市

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丰投资”)的股份减持计划,目前尚处于

减持计划期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和丰投资通过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162,258 股,占总股本的 1.98%;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

减持公司股份 635,000 股,占总股本的 0.40%。在本次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期间

(2020 年 10 月 16 日、10 月 19 日),和丰投资未减持本公司股票。公司将严格

按照信息披露规则及时披露和丰投资的减持情况。

   2、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 、 公 司 董 事 会 郑 重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