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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光药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2020-12-02  

                          证券代码:300519               证券简称:新光药业         公告编号:2020-044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12 月 2 日,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药业”、“公
  司”)收到公司股东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丰投资”)的
  《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和丰投资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
  日期间合计减持新光药业股份 1,610,700 股,占新光药业总股本的比例 1.0067%。
  自公司 2020 年 8 月 28 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6)以来,和丰投资持股比例变动再次达到 1%。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嵊州市剡湖街道江滨西路 585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0.08.28-2020.12.01
 股票简称             新光药业              股票代码                  300519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161.07                      1.0067
         合   计                          161.07                       1.0067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4,398.0442        27.4878    4,236.9742        26.481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398.0442        27.4878    4,236.9742        26.4811

       有限售条件股份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和丰投资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和
计划
                     丰投资本次股份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
                     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是□ 否√
等法律、行政法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是□ 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其他相关说明:

      1、和丰投资减持的股份为公司首发前股份,减持事项公司已按相关规定进行
  了预先披露。

      2、本次减持后,和丰投资仍持有新光药业总股本的 26.48%股份,仍为新光药
  业持股 5%以上股东。

      3、本次减持股东和丰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的
  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