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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光药业:太平洋证券关于新光药业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22-04-19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179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为每股人民币 12.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4,4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
民币 3,233.00 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167.00 万元,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6]203 号”《验资报告》。
    公司以前年度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0,969.11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2,348.94 万元。
    公司以前年度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分红为 755.19 万元,银行存款利息扣除
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51.81 万元。2021 年度实际收到理财产品分红 307.16
万元,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48.72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分红为 1,062.35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
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00.53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为人民币 7,780.94 万元(包
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和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分
红);另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2,500.00 万元。

                                     1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证上〔2022〕12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0〕1292 号)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证上〔2022〕1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
金专户,并连同太平洋证券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嵊州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中信银行嵊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公司子公司浙江新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医药科技),并
连同太平洋证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
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1 个定期存款账户,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1211026029200101055     14,288,502.74      活期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嵊州支行
                       1211026014051000941     50,000,000.00      定期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   33050165653509669988     1,831,711.22      活期存款

  中信银行嵊州支行     8110801012222255589     11,689,155.34      活期存款

       合   计                                 77,809,369.30


                                      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目作为公司研发质检能力建设,不直接产生效益,
但通过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提高研发、质量检测的硬件基础,进一步提升研发、
质量检测能力,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2、现代中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作为公司研发能力建设,不直接产生效益,
但通过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提高设计研发的硬件基础,进一步提升研发实力,从
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情况表
    1.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
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决定在杭州市钱塘新区杭州医药港和达药谷(四期)设
立全资子公司浙江新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由其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代中
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区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
资金的用途,并将“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目”中部分资金 744.76 万元,合计
3,286.48 万元,用于“现代中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公司拟在全资子公
司浙江新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将原开设于建设银行嵊
州支行的“区域营销网络建设”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资金 2,541.72 万元及中信银
行绍兴嵊州支行“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目”中的部分资金 744.76 万元,合计
3,286.48 万元转入子公司浙江新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将
“区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内其余节余部分资金 305.77 万元(为
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转入公司“研发质检中心建
设项目”专户(专项账户 8110801012222255589,中信银行嵊州支行),并将上
述“区域营销网络建设”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3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
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浙江新光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
2200 号)。会计师认为:新光药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1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新光药业公司募集资金 2021 年度
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收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银行对
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抽取复印款项支付凭证等资料等方式对 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太平洋证券认为:新光药业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1,167.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79.8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286.4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286.4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348.9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5.53%

                                 是否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承诺投资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到预计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总额        (1)                            (2)           (3)=(2)/(1)                                         效益     重大变化
                              更)

       承诺投资项目

                                                                                                                                       本期募投项目资
1.年产 2.2 亿支黄芪生脉饮制                                                                                                            产已陆续转固投
                                     否    16,493.00   16,493.00       406.87           10,952.86            66.41        [注 1]                            否         否
剂生产线 GMP 建设项目                                                                                                                  产,目前其单一效
                                                                                                                                       益无法单独核算

2.区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是     2,573.00       51.24                              51.24          [注 2]       [注 2]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3.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目               是     2,112.00    1,573.19       368.52             740.40             47.06        [注 3]       不单独形成效益     不适用       否

4.现代中药研发中心建设项
                                     是                 3,286.48       604.44              604.44            18.39     2025 年 12 月   不单独形成效益     不适用       否
目



                                                                                    5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1,178.00   21,403.91    1,379.83          12,348.94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   计                         21,178.00   21,403.91    1,379.83          12,348.9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1、“区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由于医药行业产业政策比如“两票制”、“带量采购”等政策的实施, 整体市场
                                                                 环境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加之国内各地楼市政策的变化较大,原定的投资计划已经无法适应目前的市场环境,
                                                                 继续投入有较大可能无法实现预期效果,为确保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作用,同时,由于公司
                                                                 目前自有资金较为充足,公司决定变更该募投项目投资性质,改为以公司自有资金继续投入建设,而将该募投项
                                                                 目的尚未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到公司将建设的“现代中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由于近年来医药行业产业政策已发生较大变化,要求企业必须加快中药新药创制研究,加大研发创新投入。为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了充分利用杭州医药港的区位优势和产学研的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吸引高端技术人才,提高产品研发效率并有
                                                                 效降低研发成本,公司将药品研发和注册的工作从嵊州研发中心剥离,转由建在杭州市钱塘新区杭州医药港和达
                                                                 药谷(四期)的“现代中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负责,而公司嵊州厂区的研发中心主要负责产品的工艺改进和成
                                                                 果转化工作,为公司后续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因此,公司变更“区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资金的
                                                                 用途,并将“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目”中部分资金 744.76 万元,用于在杭州市钱塘新区杭州医药港和达药谷(四
                                                                 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新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现代中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变更“区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资金的用途,合并原“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目”中部分资金 744.76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万元,合计 3,286.48 万元,用于在杭州市钱塘新区杭州医药港和达药谷(四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新光医
                                                                 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现代中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区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资性质变更,改为以公司自有资金继续投入建设,将该募投项目的尚未使用部分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集资金全部投入到公司建设的“现代中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 年 7 月 31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6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4,020.32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 2,500.00 万元,其余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募投项目涉及生产专用设备已于 2021 年陆续转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有零星设备未完成安装调试。2021 年公司的募投项目仍处于建设阶段,且产能利
     用率尚处于逐步释放过程中。
         [注 2]“区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由于整体市场环境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加之国内各地楼市政策的变化较大,原定的投资计划已经无法适应目前的市场环境,继续投
     入有较大可能无法实现预期效果,为确保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作用,同时,由于公司目前自有资金较为充足,公司决定变更该募投项目投资性质,改为
     以公司自有资金继续投入建设,而将该募投项目的尚未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到公司将建设的“现代中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不再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核算。
         [注 3]“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目”原定预计 2022 年 3 月达到可使用状态,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项目处于验收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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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 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                                                                                            变更后的项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对应的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      本年度                                                                  是否达到   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     实现的效
                    原承诺项目             额           实际投入金额                                                              预计效益   否发生重大
                                                                           (2)        (3)=(2)/(1)          日期           益
                                           (1)                                                                                                 变化
                 区域营销网络建设
现代中药研发中                                                                                                         不单独形
                 项目&研发质检中             3,286.48         604.44         604.44          18.39     2025 年 12 月               不适用        否
心建设项目                                                                                                             成效益
                 心建设项目




  合   计                                    3,286.48         604.44         604.44          18.39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详见核查意见“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之(一)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情况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8
    (本页无正文,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廖晓靖




                                      鲁元金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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