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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光药业: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8-23  

                        证券代码:300519          证券简称:新光药业        公告编号:2022-034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岳钧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以
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
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在浙江省嵊州市剡湖街道环城西路 25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宋夏云、王虎根、
祝明等三位董事采用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岳钧先生召集及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
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
核查意见。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