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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光药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2022-11-22  

                          证券代码:300519              证券简称:新光药业        公告编号:2022-039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11 月 21 日,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药业”、
  “公司”)收到公司股东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丰投资”)
  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和丰投资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8 日期间合计减持新光药业股份 1,691,400 股,占新光药业总股本的比例 1.0571%。
  自公司 2022 年 5 月 5 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21)以来,和丰投资持股比例变动再次达到 1%。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嵊州市剡湖街道江滨西路 585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2.06.27-2022.11.18
 股票简称            新光药业             股票代码                  300519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169.14                       1.0571
         合   计                        169.14                      1.0571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3,270.30        20.4394     3,101.16        19.382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270.30        20.4394     3,101.16        19.3823

       有限售条件股份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和丰投资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2022 年 6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已作出的承诺、意
                   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
向、计划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2022-025)。和丰投资本
                   次股份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是□ 否√
等法律、行政法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是□ 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其他相关说明:

      1、和丰投资减持的股份为公司首发前股份,减持事项公司已按相关规定进行
  了预先披露。

      2、本次减持后,和丰投资仍持有新光药业总股本的 19.38%股份,仍为新光
  药业持股 5%以上股东。

      3、本次减持股东和丰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的
  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