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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光药业: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4-25  

                        证券代码:300519         证券简称:新光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0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孙筑平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6 日以
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
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的
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到 3 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为 3 人。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孙筑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监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监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2 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公司<2022 年度审计报告>报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2022 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意见客观、公正。
    《2022 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总 净 利 润 为 108,821,010.06 元 ( 其 中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106,420,238.71 元)。根据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规定,母公司按实现净利润
的 10%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10,642,023.87 元 , 当 年 实 现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95,778,214.84 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 427,308,351.00 元,扣除
报告期内因实施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已发放的现金股利 96,000,000.00 元,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427,086,565.84 元。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现有总股本 160,000,000 股为基数,
                                      -3-
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80,000,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
定,符合《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2024 年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做
出的相关承诺,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公司在确保不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 2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
行理财产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报表的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也不存
在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公司于同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