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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名科技 (3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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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名科技: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23-04-25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
行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结合自身行业特性和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建立了比较全面、完善的
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确
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内部控制原则建立和完善
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了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较
为完整,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配备相关人员,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
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董事会出具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未发现违反《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披露《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二、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核
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
本次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价
格、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等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及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未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终止实施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三、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价格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章 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注销原则”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
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
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
量和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我们认为:公司因计划实施权益分派事项需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且本
次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内容和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
相关事项。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董事会将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授权对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
    四、关于对外投资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拟收购昆山市世名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上嘉
色彩科技有限公司 65%的股权,本次收购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边界,提升公司综
合竞争力,并利用上海大学(浙江嘉兴)新兴产业研究院针对纳米功能材料的
表面改性的技术优势,加快推进新技术产品市场化,促进公司和高校在新材料领
域的延伸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
的交易原则,本次交易价格以各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
基础友好协商确定,定价合理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
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监事签名:




                      (薛婷瑜)




                      (刘贤钊)




                      (吴远程)




                                             日期: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