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潜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4-25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中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潜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就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的议案,已于董事会会议召开前获
得并予以审阅。经审阅本次会议的议案及其他相关材料,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
上,对公司本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基于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爵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深圳市祥旅
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转让给中潜股份有限公司,并签订《股权转让
协议》事项,此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及未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关于签
订<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中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胡贤君 全奇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