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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潜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8-17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收购深圳市蔚蓝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1.9 亿元收购深圳市蔚蓝体育股份有

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后 100%股权事项,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战略

发展需求;有助于拓宽公司业务领域,进一步丰富和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企业综

合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同意公司收购深圳市蔚蓝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事项。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中潜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

保,公司为深圳中潜提供担保有利于其开展主营业务。公司对深圳中潜的经营状

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及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为深圳中潜向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

提供担保。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胡贤君                            全奇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