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潜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29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
们作为中潜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具体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
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中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胡贤君 全奇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