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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潜股份: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9-19  

						证券代码:300526              证券简称:中潜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7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 日在创业板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19-086)。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19 年 9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9 月 17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9 月 18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长布村公司会议室。
证券代码:300526             证券简称:中潜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7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顺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出 席本 次会 议的 股东 及股东 授权 代表 共 4 人, 代表 的股份 总数为

54,613,058 股,占公司总股本 170,660,816 股的 32.0009%。其中:出席现场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所持股份 54,604,8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996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2 人,所持股份

8,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48%。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8,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004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

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

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4,291,8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8,1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
证券代码:300526              证券简称:中潜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22%;反对 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关联股东惠州市嘉瑞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4,291,8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8,1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22%;反对 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关联股东惠州市嘉瑞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4,291,8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8,1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22%;反对 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证券代码:300526              证券简称:中潜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7

    关联股东惠州市嘉瑞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4,613,0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天元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

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