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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潜股份: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7-23  

						证券代码:300526            证券简称:中潜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1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7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76)。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7 月 22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0 年 7 月 2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7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 2020 年 7 月 22 日下

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 1 号广场南区 T7 第 16 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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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顺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50,264,566 股,占公司总股本 204,248,968 股的 24.6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 1 人,所持股份 50,126,6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54%;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2 人,所持股份 137,8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37,86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0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

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

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0,133,6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4%;反对130,9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弃权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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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6,9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05%;反对130,9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0,133,6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4%;反对130,9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6,9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05%;反对130,9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0,133,6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4%;反对130,9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6,9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05%;反对130,9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0,264,5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37,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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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天元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

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3 日